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7号)文件精神,光明区工信局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支持高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光明区密集出台了《深圳市光明区培育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实施方案(2022—2025年)》(深光府办〔2023〕4号)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7号)等促进光明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上述政策措施是制定操作规程的重要政策依据,打造智能传感器中试熟化与产业化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聚发展的先锋区、全球智能传感器核心技术的重要策源地,三、主要内容操作规程共七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操作规程的依据、资金来源、资助方式和管理原则等,第二章支持对象、方式、标准和项目申报条件,主要内容包括各扶持方向的支持对象、资助方式、对应资助标准及项目申报条件等,第三章项目申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的流程和申报原则等,共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不予资助情形及区相关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在开展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共三条,共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