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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 2023-11-01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精神,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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