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水发〔2022〕62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建设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148号)《怒江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怒江州水利局关于印发怒江州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怒河长办发〔2022〕32号)《怒江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怒江州2023年度美丽河湖建设及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快全县绿美河湖建设,我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级行业部门对2023年贡山县绿美河湖开展了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怒江绿美河湖建设茨开大桥至丹珠段,自评得分107分,独龙江绿美河湖建设龙元至孔当段,自评得分110分,独龙江绿美河湖建设孔当至巴坡段,自评得分110分,拟评定怒江绿美河湖建设茨开大桥至丹珠段、独龙江绿美河湖建设龙元至孔当段、独龙江绿美河湖建设孔当至巴坡段为2023年贡山县绿美河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可向贡山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单位及电话:贡山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13308860879邮箱:719641880@qq.com地址:贡山县茨开镇石门路86号贡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