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社惠企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鹤峰县发林箬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吸纳脱贫人口、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详细补贴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在此期间,如有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5292252、5282607,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