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精神,对企业吸纳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签订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长大于(含)1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方式采取免申即享和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经审核,拟对郴州同安医药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各1500元(相关名单附后),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如发现被公示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有身份不符等情况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区就业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监督电话:区就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江先生223684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股何女士2167699北湖区2023年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北湖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