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城更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2】14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94.97万元下达给区城更局(详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使用资金,二、请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对照粤财建【2021】66号文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具体绩效目标以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统计表.xls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