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木萨尔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精神,2022年需兑现奖励资金123万元,兑现方案如下:一、新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和承担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奖励资金(90万元)(一)备案高新技术企业2个80万元1、新备案高新技术企业1个:新疆丰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奖励资金50万元2、再次通过备案高新技术企业1个:新疆振隆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奖励资金30万元(二)承担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企业1个10万元吉木萨尔县东瑞中小企业创业园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0万元二、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2个(2万元)新疆超越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亨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每个奖励资金1万元三、通过绩效评估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资金(10万元)(一)北庭丝路众创空间(运营公司吉木萨尔县助创空间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奖励资金5万元,(二)农科汇星创天地(运营公司吉木萨尔县生产力科技有限公司)奖励资金5万元,四、获得国家、区科技进步奖的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单位(个人)的奖励资金(共19万元)(一)获得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人5万元郑兴国奖励资金5万元(二)当年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单位(个人)14万元1、获得发明专利企业1个2万元新疆华庭工贸有限公司奖励资金2万元2、获得实用新型企业和个人4个2万元新疆棘仁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印力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嘉瑞宇邦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赵鹏每个奖励资金0.5万元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通过企业1个10万元新疆庄子实业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0万元五、新创建的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奖励资金(2万元)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单位:吉木萨尔县北庭学研究院)奖励资金2万元取得多种奖励情况说明:一、同时获得多种证书、荣誉的企业情况新疆振隆农机制造有限公司1、再次通过备案高新技术企业30万元2、1个实用新型专利0.5万元新疆华庭工贸有限公司1、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元2、2个发明专利、1个实用新型专利2万元新疆超越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元2、3个实用新型专利0.5万元吉木萨尔县助创空间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1、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元2、通过绩效评估的众创空间5万元吉木萨尔县生产力科技有限公司1、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元2、通过绩效评估的星创天地5万元新疆庄子实业有限公司1、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元2、顺利通过绩效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资金5万元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通过10万元吉木萨尔县东瑞中小企业创业园公司1、顺利通过绩效评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5万元2、承担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3个10万元二、2022年企业、个人获得专利情况1、新疆棘仁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个实用新型专利2、新疆振隆农机制造有限公司1个实用新型专利3、新疆华庭工贸有限公司2个发明专利、1个实用新型专利4、吉木萨尔县印力模具制造有限公司3个实用新型专利5、吉木萨尔县嘉瑞宇邦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3个实用新型专利6、新疆超越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个实用新型专利7、赵鹏1个实用新型专利备注:《吉木萨尔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申请奖励的证书、称号等必须是当年获得的,同一企业的同一研发机构或同一产品(成果)同时获得不同奖项的多种称号,同一企业的不同研发机构或不同产品(成果)同时获得多种称号,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奖励,不合并计算奖励,责任编辑:杨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