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38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第十批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根据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材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核评审,石台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石台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特此公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0月19日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法定代表人检测范围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备注1石台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石台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陈时友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皖石台县和平北路24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和二楼24510015357792885【2023】农质检核(皖)字第0013号首次评审原文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第十批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