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兵财社〔2018〕120号)要求,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根据各企业申报情况,现将享受补贴人员情况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8日-6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02-2566206附件:1.十三师新星市2022年第一季度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公示表,2.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表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