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乐政发〔2022〕6号)和《关于印发<乐清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科字〔2022〕32号)规定,经审核且公示无异议后,对确认的322家企业中符合《关于印发<乐清市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发〔2023〕33号)奖补发放条件的306家予以发放2022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共计5821.78万元(详见附件),研发后补助资金由企业自主用于后续研发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非科研项目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人员待遇等支出,希望你们按照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附件:2022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清单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乐清市财政局2023年10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乐科字〔2023〕42号关于发放2022年度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