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现将《珠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首席质量官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首席质量官并报备,按照《通知》要求扫描二维码(附件5)填报并上传资料,特此通知,附件:1.珠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首席质量官有关工作的通知2.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信息表3.广东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基本信息登记表4.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5.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信息表二维码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30日附件:1.附件1.珠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首席质量官有关工作的通知.pdf2.附件2.广东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3.附件3.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信息表.xls4.附件4.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docx5.附件5.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信息表二维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