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小微型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惠城区2家企业发放2023年9月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监督联系电话:7809222附件:惠城区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2023年9月).xlsx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