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3]150号)文件要求,我县已由各乡(镇)、街道对全县能繁母猪进行核查统计,现将登记拟发放养殖场(户)2809户,能繁母猪存栏49715头,补贴标准53.10元/头,拟发放金额2639866.5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24-87323922,附件: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拟补贴公示汇总表.xls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拟补贴公示明细表.xls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