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的通知石家庄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的通知》(财建〔2023〕30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等文件,现下达你市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881万元,专项用于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该项资金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支出”,请按有关文件要求,与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按照财建〔2023〕117号文件要求,以及工信部批复的实施方案内容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配合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三是按照有关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配合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方案实施,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规范、科学、高效使用奖补资金,附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