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有关创业就业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1〕31号)文件要求,经孵化基地自主申报,人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拟给予宜君县佳苑生态有机种植专业合作社创业孵化基地补贴15.5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单位:宜君县就业促进中心公示期7天(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7日)监督电话:0919-8172916宜君县就业促进中心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