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3〕116号)要求,结合我县猕猴桃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现就征集我县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特色果业提质增效)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重点支持猕猴桃老旧园重建,包括土壤有机质提升、猕猴桃棚架建设、水肥一体化等,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果业高质量发展,二、申报主体全县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三、支持标准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猕猴桃棚架建设、水肥一体化,0.3万元/亩,四、申报要求1.三年内已享受此类项目财政补贴的单位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2.申报主体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3.项目均要按照自筹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高于1:1的比例申请,4.各项目申报主体务必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所有资料(含申请报告、实施方案、绩效申报表等)盖章报县农业农村局果业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马养利联系电话:029-85196358)周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5日附件:1.2023年第一批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表.xlsx2.实施方案模板.docx3.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