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分级审批权限,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联系人:李玲玲,51799140、51798164(传真)邮箱:sdshbtlyc@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2.编制说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