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和统筹布局,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按照《重庆两江新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渝两江管办发〔2023〕9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重庆两江新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重庆两江新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重庆两江新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各项条件,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填制《实施方案》中《重庆两江新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申报表》,将申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11月8日18:00前报送至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以下简称“两江科创局”),(二)两江科创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估情况确定拟认定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两江科创局认定为“重庆两江新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二)报送材料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205办公室,附件:重庆两江新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