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3—47各区政府(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珠海市商务局2023年10月24日(联系人:张清华,联系电话:3376651)附件: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pdf相关链接: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的图解相关链接: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相关链接:珠海修订会展扶持政策大力支持“会展+产业”发展模式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