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镇江市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办法》(镇财规〔2018〕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10月,对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使用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对申报项目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结果如有异议,可在2023年10月31日前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鲍金萍,联系电话(传真):0511-84493218,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7号市交通运输局客运处,邮编:212000,附件:2023年镇江市市区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使用项目审核结果公示表特此公示,镇江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