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4年深圳市自然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29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各区管理局提交自然学校和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材料,具体如下:(一)申报条件1.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条件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社会效益,能按要求对社会公众开放,各项行为符合环保法规,(4)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院校、场所、行政区域等,2.深圳市自然学校申报条件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社会效益,能按要求对社会公众开放,各项行为符合环保法规,具备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或者是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有结合自然学校自身特点编写、印制的自然学校特色教材,(二)申报资料1.申报推荐表,介绍主要环境教育特色)二、组织评审2024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实地考核,附件:1.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推荐表2.深圳市自然学校申报推荐表3.《环境教育基地评价规范》(DB4403/T217-2021)4.《自然学校评价规范》(DB4403/T216-2021)5.指标佐证材料指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24日(联系人:巫丹,联系电话:0755-83258343)相关附件附件1: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推荐表.doc附件2:深圳市自然学校申报推荐表.doc附件3:环境教育基地评价规范.pdf附件4:自然学校评价规范.pdf附件5:指标佐证材料指引.wps为您推荐:为您推荐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