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条件(一)科技创新平台1.申报单位为承担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建设的,2.创新平台包括获批建设的国家实验室(分基地分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4.创新平台上一年度项目研发、成果转化、人才集聚等科技创新活动活跃,(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申报单位为通过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备案的在哈企事业单位,其中:(1)研究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须在国际科技项目研发、人才队伍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2)研发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须在销售收入、产值、税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3)孵化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须在海外科技企业孵化、对外科技合作、运营机构及在孵企业营收、国际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4)服务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须在国际合作渠道建设、海外人才引进、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项目数量及合同额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三、支持标准围绕为在哈企业服务、突破关键技术、产生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四、申报材料1.在线填写《市级创新平台绩效评价项目申报书》,包括平台年度研发投入情况、人才集聚、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平台运行情况,研发支出、国际科技合作支出等佐证材料,(2)项目引进、成果转化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等相关佐证材料,(3)承担各级各类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引进国际技术成果等佐证材料,六、联系方式(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概念验证中心等创新平台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处联系人:宋立海82363097、13212930118(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市科技局国际合作与外国专家处联系人:韩苗苗82363541、13704817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