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为做好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申报工作,明确相关政策和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积极申报,实现公开、公正、公平选项,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我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申报指南等文件,现予公布,各镇(街道)择优遴选实施项目,认真组织申报,正式行文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文件报送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之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评审论证,择优立项,确保扶持项目具有示范和服务带动作用,联系人:魏垂波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申报指南2.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3.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4.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沛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