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有关创业就业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1〕31号)文件要求,企业自主申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拟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现公示如下:宜君县金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康达中药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单位: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监督电话:0919-8172916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