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和《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规〔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经有关行业专家评审、集群现场答辩、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青烟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集群等10家集群为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联系电话:0531-51782740邮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附件: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山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附件: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1.青烟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集群2.烟台市化工新材料集群3.济南市生物医药集群4.泰安市新能源电力装备材料集群5.济宁市智能机械装备集群6.潍坊市元宇宙集群7.滨州市轻量化铝新材料集群8.青岛市仪器仪表集群9.威海市医疗器械集群10.枣庄市锂电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