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内自同城化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调整方案总平图予以公示征求意见,调整后1号楼间距由22米调整至20米,2.3号楼由5层减少1层变为4层,建筑总高度不变,3.4号楼由5层减少1层变为4层,建筑总高度不变,4.5号楼由5层减少2层变为3层,建筑总高度不变,5.6号楼由2层增加1层变为3层,建筑高度由12.10米调整至19.90米,总建筑面积59494.9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64501.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1.54平方米(均不计容),五、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六、公示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公示反馈意见中请注明同意或不同意,发送指定邮箱:1643255626@qq.com联系电话:0832-2178059附件:1.内自同城化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调整方案前后总平面对比图2.内自同城化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调整方案前后鸟瞰图对比图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