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茂人社〔2021〕38号)文件的规定,经核定江华梅等50名申请人符合基层就业补贴申领条件,现将人员补贴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受理单位: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联系电话:0668-5331319邮箱:bhxqjycy@163.com地址:茂名滨海新区茂名港务中心20楼社会事务局附件: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第二批基层就业补贴人员名单.xlsx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