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福安市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2023〕56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粮食生产示范村项目的通知》(安农函〔2023〕120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验收并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公示,现下达2023年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粮食生产发展)资金47.50万元(详见附表),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照《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林业局福安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关于补充完善〈福安市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农〔2023〕66号)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3年粮食生产示范村补助项目资金明细表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