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生态环境专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主体各类农技推广单位、农业科研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管委会或村委会等,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的研究示范推广、相关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安装、成果展示、审计验收等,探索建立生态循环农业良性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形成生产生态生活协调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主要用于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技术的研究示范推广、相关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安装、成果展示、审计验收等,形成生产生态生活协调发展,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三、资金及补助办法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5万元,四、项目申报相关要求1、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2、有在建同类型财政补助项目且未通过验收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3、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的主体不得申报项目,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1)、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及实施方案(附件3)等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审核,附件:1、项目申报推荐书.docx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3、2023年市级项目实施方案.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