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松山湖城市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3年10月23日起公示至2023年11月1日止,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21室,联系电话:22892605,附件: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新入户人员:林巧等4人,新就业职工:余翠华1人)松山湖管委会城市建设局2023年10月23日附件:1.附件: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新入户人员:林巧等4人,新就业职工:余翠华1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