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百十五”企业奖励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及标准资助对象:2021年10月8日(含)后,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资助标准: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申请材料(一)《深圳市龙华区“百十五”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四、其他注意事项(一)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五)预约办理:申请人通过预审后,(六)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顺延3个工作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