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3年度海上风电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海上风电”)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申报项目470项,在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以下简称“省企(医药)联合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申报项目1789项,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30号,简称指南)与《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31号,对2023年度企业联合基金开展了形式审查工作,2023年度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拟受理445项(面上项目381项,拟不予受理25项(面上项目19项,2023年度省企(医药)联合基金拟受理1688项(面上项目1649项,拟不予受理101项(面上项目94项,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请单位资格不符合指南申报要求,(7)基础研究经历不符合指南要求等,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请项目申请人于10月27日10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中更新,联系方式:省基金委:020-87583605、020-87567807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