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口镇大北居委会六组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三口镇大北居委会六组集体所有土地3.3333公顷(49.9995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拟征收三口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0公顷(0亩),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3年11月19日)提出,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灌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