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瓯海区民政局承办单位:温州市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二、扶持对象1.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经镇街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3.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三、项目范围A类社区服务类,B2.提升基层民主协商能力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小区自治组织、小区业主服务中心(业委会)等自治队伍的作用发挥,重点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大学生社群等队伍的自治能力,三、申报条件(一)A、B类项目须由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为主体,同一个村(社区)与同一个社会组织联合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同一个社会组织联合村(社区)申报的项目数一般不超过3个,同一个村(社区)联合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数一般不超过3个,联合已登记社会组织、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大学生社群(团)共同申报,同一个村(社区)与同一个社会组织、大学生社群(团)联合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同一个社会组织、大学生社群(团)联合村(社区)申报的项目数一般不超过3个,同一个村(社区)联合社会组织、大学生社群(团)申报的项目数一般不超过3个,(三)D类项目由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为主体单独申报,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1.《瓯海区202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瓯海区民政局、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附件:1.瓯海区202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A、B、D类)2.瓯海区202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C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2023年10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瓯海区202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A、B、D类).docx附件2.瓯海区202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C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