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三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雄安改发〔2023〕496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申报新区级孵化器应满足以下条件:1.孵化器运营主体应为在新区行政范围内注册并运营期满12个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孵化器宗旨及内涵符合《河北雄安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3.专业孵化器孵化场地内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综合孵化器孵化场地内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6.专业技术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中试基地,二、申报材料1.河北雄安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2.单位营业执照与孵化场地证明复印件,7.雄安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承诺书,申报企业须在雄安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www.xaiip.org.cn)注册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孵化器向县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四、联系方式雄县科信局:0312-5561156安新县改发局:0312-5329030容城县改发局:0312-5697280雄安新区改发局:0312-5260786平台技术支持:400-180-1577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2023年10月20日附件:河北雄安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