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2021年度西湖区建筑业专项资金开始申报,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西湖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建筑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西建〔2019〕111号)文件要求的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申请,二、申报材料1、《2021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3、企业资质升级文件复印件,4、企业2021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申报流程(一)企业申报具备基本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4月2日前一式3份报各所属镇街,(二)申报受理各镇街负责受理本镇街纳税企业的申请,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2年4月8日前送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申报审核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负责对镇街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五)资金拨付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联系方式:区住建局林慧87988279区财政局张志远58101857附件:1、2021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区财政局2022年3月28日附件1.docx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