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广大企业职工参保人员: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基金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社险函〔2023〕36号)“对账龄超过5年,往来单位或个人无法确定或虽确定但无法联系的,在同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告三个月后,确实无人认领或无法偿付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并入基金的收他收入”要求,为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经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原新化县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局实际暂收款情况和基金会计账簿记录进行公示,请2008年至2021年有在银行缴费但未在我中心登账的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名单附后),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缴费证明(银行现金解款单)于2023年12月31日前来我中心驻政务中心22号窗口办理手续,请大家广而告之,新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0日请点击下载2008-2021银行未达账明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