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和《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桂科成字〔2023〕46号)相关要求,为强化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我厅开展了2023年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2639310附件:2023年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doc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10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