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关于用好用足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5号)、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对武汉市东西湖区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单位发放了2021年度稳岗返还,名单中的参保单位如未注销或未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正常参保缴费,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以便我们发放稳岗返还,经公告期满后不再拨付,附件:1.参保单位稳岗返还银行账户信息填报表2.稳岗返还未发放成功参保单位名单武汉市东西湖区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2023年10月18日按照武汉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关于用好用足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5号)、市人社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对武汉市东西湖区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单位发放了2021年度稳岗返还,名单中的参保单位如未注销或未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正常参保缴费,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以便我们发放稳岗返还,经公告期满后不再拨付,附件:1.参保单位稳岗返还银行账户信息填报表2.稳岗返还未发放成功参保单位名单武汉市东西湖区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