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研发服务综合收入达到500万元/年(按研究开发税前收入的100%与技术服务税前收入的50%之和进行计算)、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到500万元、研究开发与技术服务人员达到3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0人)的专业性机构均可申请认定为开放式研发机构,开放式研发机构可根据服务成效享受基本运营保障费用、研究开发绩效奖励、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技术交流服务补助,每家单位每年获研究开发绩效奖励和技术服务绩效奖励总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2.实施研究开发绩效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3.开展技术服务绩效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二、推进产业研发平台建设5.支持重点产业研发平台建设,每个平台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机构实验室叠加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7.开展市级创新平台认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三、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园区10.支持园区建设运营,每个入驻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每个每年不超过10万元科技服务经费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16.实施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中心服务绩效奖励,每个中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17.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