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流程: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政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照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应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资质证明,可由创业场所所在地县(市、特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六)认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由市(特区、区)人社局组织进行公示,2.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十七)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持政策:对吸纳登记失业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申报条件:吸纳登记失业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