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区重大项目的基本条件、规模要求等,具体要求如下:1.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本年度需继续建设的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本年度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新建项目需已落实建设资金(可提供项目资金保障证明,如贷款授信证明、政府投资计划已下达、投资协议已签订等),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可申报重大前期项目,二、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如下:(一)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填写附件2的方式向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申报,(二)社会投资项目通过登录龙华区重大项目申报及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183.56.159.135:8002/Portal/LogOn)进行申报,四、其他事项(一)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二)经认定列入区重大项目计划后,(三)社会投资项目在申报上级重大项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