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季度常规测评分数取当季每月测评分数的平均分,每个季度奖补资金总额350万元,全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第三季度排名取7-9月份的平均得分,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联系电话:88221311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6日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序号镇街7月份8月份9月份平均得分排名下拨金额(万元)绩效目标7-9月份三乡镇100.8499.87101.68100.80165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神湾镇98.7499.79101.57100.03260民众街道98.3498.88100.5399.25350南朗街道99.1796.86101.2199.08445阜沙镇99.2898.9498.7598.99540板芙镇97.3399.33100.2998.98635沙溪镇98.2698.5898.798.51730小榄镇98.0799.0897.6798.27825合计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