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南宁市2023年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事项申报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奖励(包括办公用房补助、经营贡献奖励)、培育鼓励奖、创品牌奖励,三、申报企业要求(一)已获得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可申报所有类型奖励),2023年申报现代服务业认定的企业可暂视同已获得认定进行奖励申报,(二)已纳入统计在库的未获得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的现代服务业类企业(可申报培育鼓励奖、创品牌奖励),(三)获得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已获得办公用房补助奖励未满3年的企业,详细申报流程见《南宁市2023年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指南》(附件),5534950)附件南宁市2023年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指南为做好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兑现工作,一、申报企业要求(一)已获得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可申报所有类型奖励),2023年申报现代服务业认定的企业可暂视同已获得认定进行奖励申报,(二)已纳入统计在库的未获得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的现代服务业类企业(可申报培育鼓励奖、创品牌奖励),(三)获得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已获得办公用房补助奖励未满3年的企业,三、认定程序(一)申报材料1.填写《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在《南宁市2023年现代服务业奖励申报》页面中进行申报,附件:1.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2.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受理人联系方式3.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流程指引相关附件下载:1.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2: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受理人联系方式.doc3.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流程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