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6号)和《2022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汕尾市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我市2022年度省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汕尾市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分局进行审核并推荐汇总,市级管辖的申报单位及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前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http://www.shanwei.gov.cn/swscjdglj/官网下载项目申报指南,提交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分局审核推荐并汇总后统一将各申报单位的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市管单位及外市单位承担的项目材料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直接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并对进入立项审查环节的项目就申报条件、申报限制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五、项目实施获批立项单位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附件1:汕尾市2022年度省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项目汇总表.docx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8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