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到期复核工作,按照《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现对202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到期复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主体1.202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已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2.因未完成年度信息更新被取消复核资格的202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符合《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2),企业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可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车的条件之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或研发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具有上述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中列示研发费用的,需提供经具有上述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几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国高新认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研发费用有关要求制定的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出具的用于专精特新的专项审计报告应完成备案),三、复核方式自愿申请参加本次复核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确定并公告202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名单,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将撤销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海淀区科信局)2023年10月18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0年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可申请参加到期复核的企业名单.docx.docx附件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doc附件3: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材料模板.rar.rar附件4: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pdf.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