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可以申请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经审核,拟向湛江市安洋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及唐王英等21人发放就业创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人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股反映,(联系电话:0759-2173887),附件:1.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xls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xls3.一次性创业资助.xls4.创业租金补贴.xls5.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xls6.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xls湛江市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