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1158671/2023-27738分类:其他发布机构:枣阳政府网公开日期:2023-10-17标题:《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行活禽集中宰杀和交易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文号:无主题词:城区;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农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国家卫生城市;禽类产品;生态环境;禽产品;商业性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枣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枣阳市农业农村局代拟的《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行活禽集中宰杀和交易管理的通告》予以公布,联系人:史勇声139722856810710-6234768枣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10月17日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行活禽集中宰杀和交易管理的通告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禽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在主城区全面实行活禽集中宰杀、交易管理,在主城区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本通告所称的活禽是指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传统家禽以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禽类,在限制区域所有农贸市场内活禽销售、宰杀场所必须实行分离设置,主城区内活禽商业性宰杀和交易场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市政府统筹城区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具体做好本辖区限制区域内规范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禽类在养殖和进入批发市场前以及集中宰杀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场所后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内擅自占道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查处,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负责监督和指导活禽集中宰杀场点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禽类交易、宰杀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