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对符合要求的2023年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附件:2023年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2023年10月17日(联系人:郭慧盈,联系电话:3643977,传真:3642283)附件:2023年肇庆高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序号项目企业名称1国家级绿色工厂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2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3首次通过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立兴远东(肇庆)粉体制造有限公司4肇庆美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5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6市级及以上的节水型企业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广东精英纺织服饰科技有限公司9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10省级节能设备(产品)肇庆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