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办制定了《关于支持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支持企业培育壮大,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优先支持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企业支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向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产业项目倾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七、优化人才支撑,优化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产业重大项目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九、支持建立产业联盟,支持智能制造新动能赛道内汽车零配件与工程机械领域企业、高等院校、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成立产业联盟创新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十、支持企业军民融合发展。